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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训)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6:22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基本信息的具体内容

    1、设备、低值耐用品的账目,每年增减情况。

    25 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档案、使用效率、机时数、完成课题数、取得的成果、功能的开发等。

    3、资料室计算机的使用情况,包括:学生上机实验(训)时数,年使用率。

    4、实验(训)任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出实验(训)课门数、实验(训)项目数、人时数、开出率、承担科研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数及完成的工作量。

    5、实验(训)技术人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包括:专、兼职教师、实验(训)技术人员、实验(训)工作的增减情况、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的比例。

    6、实验(训)室用房建筑面积的增减及维修改建情况。

    7、实验(训)室开放情况。

    二、上报要求

    1、各实验(训)室设专人负责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

    2、上报内容要科学、客观、准确。

    3、每学年末,各实验(训)室基本信息报汽车技术实验(训)中心,形成报表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汽车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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