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训)指导教师要重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全面素质。
2、认真备课
(1)要严格按照实验(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明确每项实验(训)的基本要求及基本内容,并写出教案。
(2)新开的实验(训),实验(训)指导教师要在开课前认真预做实验(训)的全部内容,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能够迅速、熟练地排除实验(训)装置的故障,掌握实验(训)中的重点和难点,并写出完整的实验(训)报告。
(3)首次指导实验(训)的教师要在实验(训)室试讲,达到表达清楚准确,指导实验(训)熟练,排除故障迅速。试讲通过后,经实验(训)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3、实验(训)教学
(1)实验(训)前,实验(训)指导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要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对没进行预习或预习没达到要求的学生,不准上实验(训)课。
(2)在学生首次做实验(训)前,实验(训)指导教师要宣讲《学生实验(训)守则》等有关实验(训)室管理规章制度,重点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实验(训)进行中,实验(训)指导教师应积极巡视、检查和记录每位学生的操作情况及学生态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但不能代替学生操作;对不同程度的学生应努力做到因材施教;对实验(训)中发现的意外现象,不要急于肯定或否定,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生学的兴趣,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实验(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为保证学生实验(训)的可靠性,实验(训)指导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测得的实验(训)数据,验收合格后在原始数据记录上签字备案;凡未按要求记录实验(训)数据或有严重错误的,或抄袭、伪造数据者,不予通过,应重做。
(5)学生做完实验(训)后,实验(训)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设备、工具的完好,如发现有缺损,要立即组织当事人调查情况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遗损事故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6)实验(训)指导教师在实验(训)课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训)室或从事与本次实验(训)无关的活动,要增强责任心,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合理安排实验(训)内容,提高实验(训)教学质量,减少仪器设备损坏。
4、批改实验(训)报告
(1)实验(训)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实验(训)报告,做到文理通顺、字迹端正、图表规矩、实事求是、讨论深刻、分析正确。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实验(训)报告,应退回重写或重做实验(训),对涂改原始实验(训)数据、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不及格处理。
(2)实验(训)指导教师要认真、及时地批改实验(训)报告,分析其数据、计算、绘制的曲线、表格和结论,写好评语,并结合学生实际操作综合评分,登记成绩。对不交实验(训)报告的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对不合格的实验(训)报告,要求学生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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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