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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训)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6:19    来源:    作者:    阅读:


    做好实验(训)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各实验(训)室必须把技术安全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为确保实验(训)教学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实验(训)室教研组长,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应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各实验(训)室教研组长,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训)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实验(训)、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训)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训)内容的实验(训)室,应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训)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训)内容的人员应在学校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实验(训)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噪声、毒性、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训)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凡经上级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实验(训)室,要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落实管理工作。待重新通过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实验(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各级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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